吴亮律师
您可能进一步想问,公司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您,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。根据解答内容,若您确实不能胜任工作,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,公司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但在此情况下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,公司通常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。补偿标准按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认为公司辞退理由不充分,首先,应收集能证明您胜任工作的证据,如工作表现报告、同事评价等。其次,若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未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,您可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。最后,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。记得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应首先了解《劳动合同法》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。若公司辞退程序或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,您可与公司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同时,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证据,如劳动合同、工资单、工作记录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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